质量管理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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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7 09:2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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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质量管理

  一、质量及质量管理的发展

  质量的概念的发展

  1、符合性质量

  要符合产品的设计要求,达到产品的技术标准。这种观念表述比较直观、具体,不足之处在于:只是从生产者的立场出发,静态地反映产品的质量水平,而忽视了最重要的另一方面,顾客的需求。

  2、适用性质量

  随着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与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发现很多产品即使符合设计要求,达到了技术标准,却不一定能够为顾客所接受。在20世纪中叶,美国著名质量管理专家朱兰提出了适用性质量的概念。认为“质量是一种适用性”。这一表述跳出了生产者的框框,把对质量的评判交给了用户,具有动态意识,适应了时代发展的潮流。

  3、全面质量

  20世纪90年代后,桑德霍姆、费根堡姆、克劳士比等专家提出“全面质量”的新概念,并逐渐被人们认同。所谓全面质量,不仅指最终的产品,同时包括与产品相关的一切过程的质量,涵盖产品的整个寿命周期,具体包括了工作质量、服务质量、信息质量、过程质量、部门质量、人员质量等。费根堡姆“质量价值链”。

  质量的概念

  质量的内容十分丰富,随着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也在不断充实、完善和深化,同样,人们对质量概念的认识也经历了一个不断发展和深化的历史过程。主要有代表性的概念有

  1、朱兰的定义

  美国著名的质量管理专家朱兰(J.M.Juran)博士从顾客的角度出发,提出了产品质量就是产品的适用性。即产品在使用时能成功地满足用户需要的程度。用户对产品的基本要求就是适用,适用性恰如其分地表达了质量的内涵。

  这一定义有两个方面的含义,即使用要求和满足程度。人们使用产品,总对产品质量提出一定的要求,而这些要求往往受到使用时间、使用地点、使用对象、社会环境和市场竞争等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变化,会使人们对同一产品提出不同的质量要求。因此,质量不是一个固定不变的概念,它是动态的、变化的、发展的;它随着时间、地点、使用对象的不同而不同,随着社会的发展、技术的进步而不断更新和丰富。

  用户对产品的使用要求的满足程度,反映在对产品的性能、经济特性、服务特性、环境特性和心理特性等方面。因此,质量是一个综合的概念。它并不要求技术特性越高越好,而是追求诸如:性能、成本、数量、交货期、服务等因素的最佳组合,即所谓的最适当。

  2、ISO8402“质量术语”定义

  质量:反映实体满足明确或隐含需要能力的特性总和。

  (1)在合同环境中,需要是规定的,而在其他环境中,隐含需要则应加以识别和确定。

  (2)在许多情况下,需要会随时间而改变,这就要求定期修改规范。

  从定义可以看出,质量就其本质来说是一种客观事物具有某种能力的属性,由于客观事物具备了某种能力,才可能满足人们的需要,需要由两个层次构成。第一层次是产品或服务必须满足规定或潜在的需要,这种“需要”可以是技术规范中规定的要求,也可能是在技术规范中未注明,但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实际存在的需要。它是动态的、变化的、发展的和相对的,“需要”随时间、地点、使用对象和社会环境的变化而变化。因此,这里的“需要”实质上就是产品或服务的“适用性”;第二层次是在第一层次的前提下质量是产品特征和特性的总和。因为,需要应加以表征,必须转化成有指标的特征和特性,这些特征和特性通畅是可以衡量的:全部符合特征和特性要求的产品,就是满足用户需要的产品。因此,“质量”定义的第二个层次实质上就是产品的符合性。另外质量的定义中所说“实体”是指可单独描述和研究的事物,它可以使活动、过程、产品、组织、体系、人以及它们组合。

  从以上分析可知,企业只要生产出用户使用的产品,才能占领市场。而就企业内部来讲,企业又必须要生产符合质量特征和特性指标的产品。所以,企业除了要研究质量的“适用性”之外,还要研究“符合性”质量。

  3、ISO9000:2000“质量”定义

  质量:一组固有特性满足要求的程度。

  上述定义,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

  (1)质量是相对于ISO8402的术语,更能直接地表数质量的属性,由于它对质量的载体不做界定,说明质量是可以存在于不同领域或任何事物中。对质量管理体系来说,质量的载体不仅针对产品,即过程的结果(如硬件、流程性材料、软件和服务)。也针对过程和体系或者它们的组合。也就是说,所谓“质量”,既可以是零部件、计算机软件或服务等产品的质量,也可以是某项活动的工作质量或某个过程的工作质量,还可以是指企业的信誉、体系的有效性。

  (2)定义中特性是指事物所特有的性质,固有特性是事物本来就有的,它是通过产品、过程或体系设计和开发及其后之实现过程形成的属性。例如:物质特性(如机械、电气、化学或生物特性)、官感特性(如用嗅觉、触觉、味觉、视觉等感觉控测的特性)、行为特性(如礼貌、诚实、正直)、时间特性(如准时性、可靠性、可用性)、人体工效特性(如语言或生理特性、人身安全特性)、功能特性(如飞机最高速度)等。这些固有特性的要求大多是可测量的。赋予的特性(如某一产品的价格),并非是产品、体系或过程的固有特性。

  (3)满足要求就是应满足明示的(如明确规定的)、通常隐含的(如组织的惯例、一般习惯)或必须履行的(如法律法规、行业规则)的需要和期望。只有全面满足这些要求,才能评定为好的质量或优秀的质量。

  (4)顾客和其他相关方对产品、体系或过程的质量要求是动态的、发展的和相对的。它将随着时间、地点、环境的变化而变化。所以,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