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犯十七年后被逮捕,会判什么刑?

2024-12-29 03:2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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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你的叙述你的朋友可能是触犯了刑法中的杀人罪,关于故意杀人罪刑法规定如下: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我国刑事上的诉讼时效的规定是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的: 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他的刑事责任的。 综上所述他很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他的家人具体要看他们都做了什么,可能涉嫌窝藏包庇罪。 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由此可见,本罪的行为具有以下两种情形:(1)窝藏行为,即为犯罪人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犯罪人逃匿。(2)包庇行为,即作假证明包庇犯罪人。 关于窝藏包庇罪刑法规定如下: 第三百一十条 【窝藏、包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回答2:

死刑.他的家人,涉嫌构成包庇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