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发票应该做一个凭证,不应该做两个凭证分录。
特殊情况一般有:
1、分期付款
那么在付款时根据银行转账单或对方的收款收据及合同,做预付款凭证,不需要发票做原始凭证
2、采购的货物不同类别,
这种情况,应该在一个凭证里做多借一贷凭证,根据采购的货物类别分别借记固定资产、原材料或管理费用等
当然,实在是需要做两个分录,那么可以自制原始凭证分割单,两个凭证都要附这个分割 单,分割单上要详细记录分割情况,加盖公章或财务章,然后一个凭证用发票原件,一个用复印件即可。
发票可以贴在前一张或后一张凭证上都行,只需在凭证上注明,或者把那两凭证编一个号,假如是3号凭证,写顾3_1/2和3_2/2。
弄个复印件,一笔贴原件,一笔贴复印件,复印件上备注原件在几号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