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令人蛋疼的问题,头疼哦?先说说‘如何判断某种解释方法,的第一问…(判断某种何种啊?要依法所说哦?)笼统的讲应该可分为刑事与民事两种…当然,前后两者都不可以证词陈述的片面去下结论…要不就不会有解释就等于是掩饰这一说了…如果是刑事诉讼,应当由警察叔叔提供控方与被控方的询问调查记录来证实双方所给出的理由是否真实从而断定(嘿嘿…法律的学术名词是怎么说的呢?我看的港剧上都是这么说的)
这个用不了1000字,罪行法定原则,就是法无明文不为罪、法无明文不处罚,无论什么解释方法和结论,得出的结论和具体的法律规定不一致就是违反了改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