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的劳务工人!工资待遇啥都最低的,我想去仲裁!!!

2024-12-15 17:04:18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1、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应该追究母公司的责任。

2、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社保,同工同酬需要举证。

3、你可以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说公司没有签订合同,劳动监察大队一查,你签订的那份合同,他们肯定会拿出来说签订了,这是你就可以知道了,而且同时要求给你一份。

回答2:

楼上的,母公司是和子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吧。

应当是追究总公司的法律责任。

首先向劳动监察部门申请要求解决,这样会对问题的解决可能有利。

如果无法协商和调解,只好向仲裁部门提起仲裁了。

河南 曹律师

回答3:

你的劳动合同是签的别的,但也不用担心你和现在公司的合同,尽管你们不是签的原劳动合同,但是,你和现公司有事实劳动关系,你们的事实劳动关系是存在的。最简洁的办法就是尽快去找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去那里进行劳动关系处理,进行劳动仲裁。
社会保险你可以去社保局查,用你的身份证就行了,你的任何一个社保号都是你的身份证号码,去那查到你的历史缴费记录就行,就可以进行你的事实劳动关系的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