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分封制的特点

西周分封制的特点简洁用一句话说明
2025-01-04 15:5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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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周朝实行分封制,诸侯们对周王室除了有纳贡、服役和保卫的义务外。还在封地内享有行政权、司法权和军事指挥权。

……

(2011·黄石)先秦时期,西周实行分封制,在当时起着拱卫周王室的作用。

(2018·黄石)西周时期,周天子把土地和平民,奴隶分给亲属和功臣等,封他们为诸侯,诸侯必须服从周天子命令,并承担相应的义务。这一制度是分封制。

(2017·新课标)周灭商之后,推行分封制,如封武王弟康叔于卫,都朝歌(今河南淇县);封周公长子伯禽于鲁,都奄(今山东曲阜);封召公爽于燕,都蓟(今北京)。分封推动了文化的交流与文化认同。

西周分封制在中国历史上影响深远。

山东、山西的简称源自西周封国国名。

(2014·新课标)中国古代讲究“同姓不婚”。已知春秋时秦晋两国世为婚姻(故称两姓联姻为“喜结秦晋之好”), 而鲁晋两国不可通婚。结合所学关于“西周分封制”的知识,能够判断①晋国是姬姓封国 ②晋燕两国可以通婚 ③晋宋两国可以通婚 ④秦燕两国可以通婚

与分封制相适应,商周的官员选拔采用“世卿世禄制”。三代(夏商周)时期治理国家的统治者是贵族,……从诸侯到士,根据出身的高低贵贱来兼任政府职务,世代为官。

回答2:

为了:1.建立藩屏,卫护王室;2.稳定政局,镇抚名族;3.抵御外侮,巩固边防。

据史料记载,周武王病死后,子成王诵继立。成王年幼,武王弟周公旦辅政,而带兵驻守在殷都周围的管叔、蔡叔等贵族怀疑周公有夺取王位的意图,对周公极为不满,致使纣子武庚有机可乘,拉拢二叔,又联合东方的徐奄等部起兵反周,经过三年苦战,才被平定。战后,周公意识到分封势在必行,在“吊二叔之不咸”之余,“封建亲戚以藩屏周”。由此我们看出,分封制目的一之所在。
分封制大封同姓子弟、功臣及古帝王之后,让他们在自己的诸侯国内享有一定的特权,能够按照自己的想法进行政治、经济以及文化方面的建设,这就避免了类似于管叔及蔡叔的事情的发生,暂时地满足了西周奴隶主贵族的欲望及要求,缓和了奴隶主贵族之间的矛盾,起到了“稳定政局”的作用。在分封过程中,周公要求那些受封诸侯在治理诸侯国过程中要“启以商政,疆以周索”或“启以夏政,疆以戎索”,要实行文王“德明慎罚”的方针,广求“殷先哲王”的“保民”办法。通过这些措施,极大地缓和了征服者与被征服者的矛盾,降低了殷民及其他族人的反抗情绪,起到了“镇抚各族”的作用。
从《西周形势图》,我们可以得知:在西周王朝的四周分布着肃慎、山戎、鬼方、羌、濮越等少数民族。一些少数民族经常性地侵扰西周的边界,掠夺财富,而西周在这些边界建立诸侯国,派王室贵族等直接管理,一方面直接加强了周王室的统治力量,对一些少数民族以及一些外族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另一方面有利于该地区经济的发展,有利于边疆地区与王畿之间的政治、经济以及文化交流,加速先进文化及先进生产技术的传播,从而为抵御外侮,巩固边防提供坚强的物质后盾,起到其应该起的作用。像太王长子太伯和次子仲雍渡江南下,在太湖沿岸建立吴国。他们与当地人民结合,不但对开发吴越作出了贡献,而且还加强了对巴、濮、越、邓等部的控制。

由于分封制是建立在宗法制的基础上,随着人类的不断繁衍,大宗与小宗之间,周王室与诸侯之间的关系越来越疏远。特别是那些在比较边远的地区的诸侯国还由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与周王室的关系更加越来越疏远。长此以往,本来就因为生产力发展水平而存在不同程度的分散性,独立性的诸侯国离心倾向越来越大,越来越不满足于做一个小小的诸侯国君。一些势力较强的诸侯国更不满足于自己的现状,互相侵占土地,掠夺财富,甚至是吞并小国,战乱由此而开始,500多年争霸战争由此而产生,从此人民将陷入战争的水深火热之中,给人民带来了无穷的灾难。 春秋战国时期混战的局面因此而产生。

回答3:

分封制也称分封制度或封建制,即狭义的“封建”,由共主或中央王朝给王室成员、贵族和功臣分封领地,属于政治制度范畴。
我个人认为,它的出现代表着社会的进步!!呵呵~!

回答4:

西周分封制是西周最重要的政治制度。它将亲族、功臣、先代贵族分封到各地,建立诸侯国;受封者则必须对周王承担各种义务,并受周王控制。

回答5:

分封制也称分封制度或封建制,即狭义的“封建”,由共主或中央王朝给王室成员、贵族和功臣分封领地,属于政治制度范畴。
我个人认为,它的出现代表着社会的进步!!呵呵~!
分封制分封制、分封制度或封建制,即狭义的「封建」,由共主或中央王朝给王室成员、贵族和功臣分封领地,属於政治制度范畴。汉语对古代中国的中原王朝,所封之地称为「诸侯」(「诸侯国」、「封国」或「王国」),统治诸侯(王国)的君主被称为「诸侯王」、「君王」或「国君」,也使用「国王」的称谓; 汉语对中世纪的欧洲,被教廷所封之地称为「王国」,君主被称为「国王」。 [编辑]中国历史上的分封制传说中圣王的后裔和商的遗民以及立功的将士,让他们在地方作「诸侯」,分区管理,辅佐周王,被封的「诸侯」在「封国」内继续分封,通过这种逐级分封,下级对上级承担缴纳贡物,军事保卫,服从命令等义务。「分封制」即古汉语「封建」的原始含义;古文献中之「封建」即「分封制」「分封制」在周朝时期是周王室把疆域土地划分为诸侯的社会制度,在「分封制」下,国家土地不完全是周王室的,而是分别由获得封地的诸侯所有,他们拥有分封土地的所有资源和收益,只需向周王室缴纳一定的进贡即可尽义务,即相当於中世纪欧洲诸王国与罗马教廷的关系,即现代意义上的联邦的基础。周王是共主性质的(共主是氏族社会遗留的领袖模式,禹为最后的氏族共主)。诸侯的土地理论上在其死后可由周王室收回重新分配,但一般是世袭。春秋时期,随著井田制的瓦解和争霸战争的发展,周朝王室衰微,「礼乐征伐自天子出」的」局面被「礼乐征伐自诸侯出」取代,周王「天下共主」的地位丧失,「分封制」开始破坏。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取消「分封制」,秦王朝在全国推行单一的「郡县制」。汉朝承袭了秦朝「郡县制」这种行政区划管理制度,与秦行政区划不同的是,在推行「郡县制」的同时又推行封国制,封国包括王国和侯国,这种两种并行制又称「郡国制」,两汉时期虽郡国并行,但仍以「郡县制」为主。汉朝初期,刘邦面对拼凑起来的诸侯势力和亡秦后的六国背景,首要任务是:勉力维持稳定局面,铲除异姓诸侯王,以分封子弟的方式,调和异姓诸侯王与郡国制的两极偏差,刘邦与项羽相争时,先后分封七个异姓王。称帝后,又分封同姓子弟九王,使后来中央政府及封国之间的斗争,延续了很长的时间。汉初恢复封建制,同时又施行郡县制,使郡国杂处,以相牵制,对维护中央集权和国家统一起到积极作用。中国历史上自三国开始直至最后一个王朝清朝,各个时期国家行政区划管理山不同程度实行了「分封制」,但分封不是主体;各个朝代政权稳定以后,封国与侯国实际成了行政区划体系之一,或形式上分封;即使存在军阀割据政权,大多数情况下,要领受中原王朝的册封,如五代十国时期十国之一的楚国之国王马殷,尽管於907年建国,仍旧於927年(天成二年)接受中原王朝后唐册封为「楚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