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案由决定着精神损失费赔偿。一般合同纠纷没有精神损失费,侵权纠纷涉及到精神损失费赔偿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第九条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
(一)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
(二)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
(三)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
第十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如果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进行处罚,除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外,当事人还可以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就是一起简单的民事纠纷,你爸不会有事的。对于精神损失赔偿,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很严格,你们并没有受到实际的损害,所以精神损失不会得到支持。
警察会调查事情的真实情况的,你爸不会有事。楼上漏水给你们家造成损失的,你可以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房主赔偿损失。
首先,你讲的事实不清楚。你爸有没有动手打人,或者他有没有被人打伤。如果动手打人了,伤势重不重,如果构成轻伤,那么就有事了。如果没有造成轻伤以上的严重后果,最多会被刑事拘留。如果他被人打伤了,那么可以请求法院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和误工费。当然也可以一并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如果你只是被吓到了,没有任何的人身损害,那么你的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是不能被法院支持的。本回答来自:专业的刑法团队--贝卡利亚律师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