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简单认为公司法人变了(你可能是指法人代表吧?)和公司名称变了,之前的合同是否有效。如果变之前,原公司对职工进行了终止劳动合同,并给予了经济补偿的,则之前的劳动合同就终止了,其权利义务也随之终结,如果不是这样,则继续有效。
有效,不必担心
1、《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工龄连续计算。
2、如果新单位要求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则意味着原劳动合同终止,原公司须按照劳动者已提供服务的年限,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工龄不再与新单位连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