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1楼的回答让我迷糊,你在那看到的如实际工期比计划工期缩短20%,应支付赶工费。这个规定谁给的?我干建筑20多年,还头一次听说,呵呵,是我孤陋寡闻了
楼主,你的这个问题,问的迷糊,头陀第一的回答只说了1种情况,这个也是采用最多的方式,一般出现这个问题,都是甲方和乙方约定,完成工期给工期奖励,可也有的就不给,所以说你的情况很复杂,你问的也不明确,没有把所有的条件给出,大致的和你说下,你看那个适合你的情况
1、有专项施工方案
这个就要看这个方案怎么做的,有没有超出正常的工艺范围,超出了,就可以直接追加工程造价,这个长出现在模板和脚手架上,模板的问题是1次投入,需要计算增加模板的量,脚手架的问题是反复搭拆,这个要有签证
2、为抢工期,夜间施工,那这个应该和甲方商定怎么给付夜间增加人工费,在按签证的量计算
3、为抢工期而所需要的特殊施工方案
那这个时候,是可以按和同约定的调整价款的模式直接计算所需要的费用
也就这4个,我给补充了3个,另1个是双方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