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房子是我的名字,我是户主,能不能和弟弟分户?

2024-12-18 01:3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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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具体应当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以福建省为例,户内成员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关系或者房屋产权变化等原因需要分户的,可以提交《居民户口簿》、原户主《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分户申请。

根据《福建省公安机关户口管理规范》:
第十一条 公民申报家庭户立户登记,提交下列材料之一,向合法稳定住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一)私有房屋产权证;
(二)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
(三)土地使用证。
非住宅用房、违法建造的房屋地址,不得办理立户。
第十五条 户内成员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关系或者房屋产权变化等原因需要分户的,可以提交《居民户口簿》、原户主《居民身份证》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一)《结婚证》;
(二)《离婚证》或者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调解书;
(三)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等(不含夫妻间确权);
(四)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不含夫妻间确权)。
分户时,符合下列关系之一的,原户内成员应当分在同一户内:
(一)夫妻;
(二)未婚子女及其父母。
父母仅一方在原户内的,其未婚子女应当与原户内的一方分在同一户内;父母离婚要求分户经核准的,其未成年子女应当与抚养方分在同一户内,成年子女由本人自行决定,但已婚子女夫妻原在同一户内的,应当分在同一户内。

回答2:

符合以下条件的话就可以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办理分户;房产证及复印件;所在村(居)委会、单位证明;户口簿。

  1)申请者本人要成年成家;

  2)申请者本人要有自己单独合法固定的住所。

  如果申请者已经结婚但没有住房而是和父母住在一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还是要登记为一户。

  ●如何办理分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第十七条和公安部三局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第九条的规定,及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人管办字【2000】41号《关于重申有关分户工作规定的通知》的精神,公民分户应按如下规定办理:

  1、 公民分户的标准是一家虽同居一处,但经济独立,分别生活,可以 分别立户。»全文

●办理户籍分户条件有哪些
  办理户籍分户要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申请者本人要成年成家;

  2)申请者本人要有自己单独合法固定的住所。

  如果申请者已经结婚但没有住房而是和父母住在一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还是要登记为一户。

回答3:

  一般情况下是一户一宅,所以分户的话要将其中一个人的户口迁到其他房子里,在同一栋房子上两个户口簿是不能实现的。

回答4:

你年龄多大,你结婚了没有,房子是谁买的,你知道分开了意味着什么吗。还是你想这样做的原因,不知道具体原因,是怎么回事,不好绐你出主义,你这个事情,弄不好,就把你自己搭进去了。

回答5:

不能吧 你可以到当地相关的户籍管理结构询问一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