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可以在不增加国家债务负担的情况下,利用外资,以补充国内建设资金之不足。外国投资者在合营企业中可以技术和设备作为投资,因而国家就匆需动用外汇购买这些技术和设备,以利用有限的外汇办更多的事业。外国投资者能否回收资本、赚取利润,主要取决于合营企业本身的经营效益,不致形成国家债务。
(2)有利于引进先进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由于合营企业经营的成败,直接关系到外国投资者的利益,所以,外国投资者出于其自身利益的考虑,就有可能不断地提供真正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并同中方合营者密切合作,促使引进的技术迅速有效地形成生产力。同时,由于合营企业是由中外合营者共同经营管理的,因而也便于中方合营者学习外国合营者的管理方法和管理经验。
(3)可以利用外国投资者的销售渠道开拓国际市场,扩大出口创汇。由于出口创汇直接关系到合营企业的外汇平衡和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收益,外国合营者可能愿意提供其原有的销售渠道以推销企业的产品。
(4)有助于对合营企业的管理。由于合营企业有中方合营者的参加,从而可以减少外资实力过大产生的副作用,以尽量收到兴利除弊之功效。
2.对外国投资者的作用
对外国投资者来说,利用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形式进行投资的作用主要在于:
(1)可以通过中国合营者了解中国的社会、政治、经济等情况,以增加在中国的商业及经营知识;通过中国合营者的渠道,在中国取得物资采购、产品销售、资金信贷等方便,以利于尽快实现投资意图。
(2)可以取得多重优惠。通过与中国合营者共同举办合营企业,外国投资者既可享受中国给予的各种优惠待遇,又可通过合营企业获得中国政府给予国内企业的优惠,有的还可取得其本国给予的某些优惠。
(3)可以避免或减少政治风险,由于合营企业有中方合营者参加,并共同经营,外国投资者担心其投资被国有化的心理负担就会小得多,从而有利于放心大胆地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