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本目的是为了“加强中央集权”。
主要是对应分封制的区别:
★郡县长官由皇帝直接任免;而封地的领主仅第一任由国君册封,其后的领主均由上一任领主决定,因此国君对领主的领导权会逐渐削弱,最典型的事例就是周朝建国到周朝衰落,底下的诸侯都不再像祖先一样尊奉周王室
★郡县长官不能世袭,因此郡县最终掌控权还是在皇帝手上;封地的领主一般为血缘世袭,家族发展壮大后容易削弱中央的支配能力甚至公然对抗中央,就是所谓的与“集权”相反的“分权”,典型事例就是赵、韩、魏三家分晋
★以往的领主掌握着领地的军事(征兵和用兵)、政治(制定赋税等政策)、民生(比如很重要的铸钱,等等)一系列重大决策权,因此他的领地无异于一个独立王国,只要有能耐就可以不服从中央领导;而郡县制的长官只拥有这一系列权利中的民生决策权,其他如军事和政治都由中央统一管理,因此集权程度大大高于分封
秦始皇以其特有的虎狼心肠,加之高超的政治智慧和惊人的胆略,率领他的团队经过多年残酷的武力征服,横扫楚、齐、燕、魏、赵、韩六国,终于在公元前221年建立起了统一的君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国家。
郡县制的“闪亮登场”,最大的好处,就是为秦始皇开创的高度集权的国家体制机制的建设提供了巨大的支持和帮助,并且在整个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秦始皇统一天下之后,又立即毫不犹豫地通过政权强大的组织动员能力,迅速地将这种自春秋战国以来经实践反复证明了的行之有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在全国范围内予以普遍推广。尽管许多文臣武将们如王绾等人也曾经提出过不同意见,但秦始皇置苦罔闻,不为所动,下令各地坚决贯彻执行。正因为秦始皇毫不动摇的决心和彻底性,终于造就了郡县制在中国历史上的不可逆转性。近代著名史学家夏曾佑认为:“自秦以来,垂二千年,虽百王代兴,时有改革,然观其大义,不甚悬殊。”
以周王室逐渐失去共主为教训,为了长久考虑,就选择了郡县制。
我是理科生。记得在秦之前的周是用分封制,然后诸侯的权利威胁到中央集权,然后就给废除了,采用了用文官管理地方的郡县制
加强中央集权,好统治啊
加强中央集权,便于统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