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户口簿,只有身份证,不可以在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但是,如果当事人提供了公安机关的户籍证明,却是可以的。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2,当事人无法出具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
申请时应持双方的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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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协议离婚的主管机关
协议离婚的主管机关是民政部门。
具体的婚姻登记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
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在婚姻登记机关中,由持有婚姻登记管理员证书的人员从事协议离婚的登记工作。
2、协议离婚的程序流程
1)当事人申请
离婚登记按地域进行管辖;
当事人协议离婚的,应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是一种重要的身份法律行为,当事人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申请时应持双方的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和证明,以及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以及关于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
可以的,有同等法律效力
不行,要求必须要有户口簿
民政部门一般不看户口本吧,你把身份证、结婚证都带着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