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情况来看双方属于同居。双方没有任何关系,女的再来闹报警就行,男女双方登记结婚也跟对方没有任何关系,男方结婚合法。但是孩子受到法律保护,亲生父母要协商好孩子的抚养问题。这件事与他老婆之间没有任何关系,双方只需要协商好孩子抚养问题,以及财产问题,别的都无权干涉,与他老婆之间没有婚姻关系,这个94年以后就没有事实婚姻了,所以双方属于同居关系,男方女方除了孩子以及同居之内的财产,别的都无权干涉。
没有领结婚证在法律上不是夫妻,关系不受保护。你朋友可以和后来的女友领结婚证,没有问题的。
不过孩子的权利是受保护的。你朋友仍然要对那个九岁的孩子负责。
我讲2点1:我先讲子女,虽然你父母不是合法的夫妻关系,但是按照《婚姻法》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的规定,你们仨姊妹享有与婚生子女 同等的权利(被抚养权和继承权),任何人都不得剥夺和歧视。
2:你父母的婚姻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五条规定,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根据这一法律规定,你父母是在1994年以前开始以夫妻名誉共同生活的,所以应该按照事实婚姻关系处理。
从1996年起,没有结婚证的,法律上不承认是合法夫妻,是属于非法同居关系,如果这样的婚姻得不到法律的保护。1996年以前,没有结婚证的夫妻,法律还认可是事实婚姻,还是受法律保护的,但必须尽快去补办登记,否则以后影响办其他证件。
完全合法,坚决放弃前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