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送的阁楼面积需要交取暖费吗?

2024-12-24 20:00:01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赠送的阁楼属于使用面积的,需要按照规定缴纳取暖费。阁楼安装采暖设施的,坡顶型阁楼按50%计算,平屋顶型阁楼净高大于2.8米(含2.8米)的按100%计算,不足2.8米的按50%计算。

以天津为例,根据《天津市供热采暖收费管理办法》第六条 居民住宅特殊房型和部位计费面积按照以下方法确定:

(一)阳台:没有安装采暖设施的,在房屋主体结构以内的按50%计算,在房屋主体结构以外的不计算;安装采暖设施的按100%计算。

(二)补建供热设施住宅的厅、厨房和卫生间:没有安装采暖设施的按50%计算,安装采暖设施的按100%计算。

(三)跃层:按各层面积之和计算(多层共享空间按该部位面积乘以共享层数计算)。

(四)阁楼:安装采暖设施的,坡顶型阁楼按50%计算,平屋顶型阁楼净高大于2.8米(含2.8米)的按100%计算,不足2.8米的按50%计算。没有安装采暖设施的,坡顶型阁楼按25%计算,平屋顶型阁楼净高大于2.8米(含2.8米)的按50%计算,不足2.8米的按25%计算。

扩展资料:

《天津市供热采暖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计费面积有误时,已交纳供热采暖费的,差额部分实行多退少不补。此前年度未交纳供热采暖费的,按更正后的计费面积交纳。

第十三条 用热户应在当年12月31日前向供热单位全额交纳供热采暖费,逾期未交费的,应从逾期之日起按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日违约金额最高不得超过以面积计费方式计算的供热采暖费的2‰;未签订合同的,日违约金额为以面积计费方式计算的供热采暖费的2‰。

参考资料来源:天津市城市公用管理局——天津市供热采暖收费管理办法

回答2:

  1. 赠送的阁楼面积如果有暖气设备且在冬天使用暖气的,是要交纳相应的取暖费的。

  2. 赠送面积是不记入产权面积范围内的,但是实际操作中入户花园以及没有封闭的阳台算一半面积;露台是完全赠送的;地下室净高满2.1米算面积,低于2.1米不算面积;飘窗分为凸窗和落地飘窗两种,凸窗是不落地的,不算面积,落地飘窗净高高于2.1米要算面积,低于2.1米不算面积;同样,阁楼净高满2.1米部分算面积,不满不算面积。

回答3:

赠送的阁楼面积如果有暖气设备且在冬天使用暖气的,是要交纳相应的取暖费的。 赠送面积是不记入产权面积范围内的,但是实际操作中入户花园以及没有封闭的阳台算一半面积;露台是完全赠送的;地下室净高满2.1米算面积,低于2.1米不算面积;

回答4:

应该和正常一样收费的,暖气费和赠送与否没有关系,一般收取都是按实际取暖面积收取的。

回答5:

具体标准没有,应该是和正常一样收费,阁楼赠送,暖气费应该不赠送,应该是按你住房的实际面积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