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地下水监测时,怎样确定采样时间和采样频率?

2024-11-25 12:5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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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楼主,您好。 进行地下水监测时,应按下面几点原则确定采样时间和采样频率。
(1)背景值监测井和区域性控制的孔隙承压水井每年枯水期采样1次。
(2)污染控制监测井逢单月采样1次,全年6次。
(3)作为生活饮用水集中供水的地下水监测井,每月采样1次。
(4)污染控制监测井的某一监测项目如果连续2年均低于控制标准值的1/5,且在监测井附近确实无新增污染源,而现有污染源排污量未增的情况下,该项目可每年在枯水期采样1次。一旦监测结果大于控制标准值的1/5,或在监测井附近有新的污染源或现有污染源新增排污量时,即恢复正常采样频次。
(5)同一水文地质单元的监测井采样时间尽量相对集中,日期跨度不宜过大。
(6)遇到特殊的情况或发生污染事故,可能影响地下水水质时,应随时增加采样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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