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出纳工作移交清楚,防止遗漏,保证出纳交接工作顺利进行,出纳人员在办理交接手续前,必须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将出纳账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名章.
(2)在出纳账启用表上填写移交日期,并加盖名章.
(3)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4)出纳日记账与现金、银行存款总账核对相符,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现金核对一致,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无误。如有不符,要找出原因,弄清问题所在,加以解决,务求移交前做到相符。
(5)编制移交清册。
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
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还应当在移交清册中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磁盘(磁带等)及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
打印一张出纳工作交接表,写清现金的余额、银行存款的余额并去银行打印交接当日的银行存款余额账单;留存支票的张数及起至码;印鉴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最后由移交人签名、接收人签名、监交人签名。缺一不可!这是对交接工作负责。
出纳工作的交接:
现金:账面余额和实际库存现金相符,打印现金实地盘存表,交接人签名,接受人签名,监交人签字。
银行账:到银行打印出当日的银行余额账单,凭此单与银行日记账对银行存款的余额,银行余额的账单签名
编制实物盘存表,填列现金支票、转账支票的张数,起至号码,有无发出去未收回的空白支票,远期的转账支票;印鉴及其他相关的事项交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