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这件事还不好处理,很悬,首先没有签订合同,其次承租人没有权力转租给你。总之证据不足,而且属于违约。房东完全可以不把房子租给你。只能看看原来承租的人能把钱还你吗,而且他没留名字,应该是事先就准备好了诈骗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 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2.通过这次的经验,楼主要吸取教训。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条中就有: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这种转租情况很普遍,从专业角度说是:伪全程代理。这个家伙利用全程代理的一些模式,进行牟利,但是他没有正规的合同,但是国家对这块还是个误区,所以法院也只能让你们自行磋商。。。。哎~~~烦烦烦
召集几个弟兄引他出来,锤他,叫他退钱!!!
可以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