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制原始凭证,又简称自制凭证,是指由本单位内部经办业务的部门或个人(包括财会部门本身)在执行或完成某项经济业务时所填制的原始凭证。常见的自制原始凭证有:企业仓库部门填制的“材料验收单”、“产品入库验收单”、“销售发货票”、“发出材料汇总表”,生产车间及其他部门申请领料时填制的“领料单”,企业职工出差向单位借款填制的“借支单”,以及财会部门编制的“工资费用结算单”、“制造费用分配表”等等。
外来原始凭证,简称外来凭证,是指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从其他单位或个人直接取得的原始凭证或是能证明物品来路的最初证明。外来原始凭证都是一次凭证。 外来原始凭证一般由税务局等部门统一印制,或经税务部门批准由经济单位印制,在填制时加盖出据凭证单位公章方有效,对于一式多联的原始凭证必须用复写纸套写。如企业采购时取得的发货票、出差人员报账时提供的车船、住宿票、货物运单、银行的收账通知单等,均是外来原始凭证。
自制的原始凭证是你们公司自己做的发票和自己开的发票,如收据,出入库单等,外来原始凭证是除了你们公司自己做的以外,其他公司给你们的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