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竣工结算书构成:
1.封面;
2.工程名称,建设及施工单位,工程造价,经济指标,编制人员及证号等;
3.结算汇总表(附表一、附表二);
4.结算编制说明;
5.结算明细表(见附表三);
6.附原中标报价书或邀请招标批件。
二、工程竣工结算书送审步骤:
1.填写‘审核申请表”和“送审确认表”(附表四、附表五);
2.先由发包方和承包方阅读并确认;
3.送市造价管理站审核。
三、结算明细表中的计价依据:
1.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的有关条款;
2.主要材料价格来源;
3.设计变更通知编号及日期;
4.现场施工签证编号及日期;
5.增加工程图纸名称。
四、其他要求:
1.合同工程范围是指“工程量清单”的范围,如合同工程内容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2.“新报单价”栏中的清单项目中主要材料价格应归集到“主要材料报价表”中。
以上结算送审要求,希各有关单位知照。
附件一:结算汇总表(以合同价为准计算格式)
附件二:结算汇总表(以竣工图为准重新计算格式)
附件三:结算明细表(略)
附件四:送审确认表(以合同价为准计算格式)
附件五:送审确认表(以竣工图为准重新计算格式)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