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可以。店里的招牌上印有“中国驰名商标”字样属于商业活动。
2、附:2014年修订的《商标法》第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我个人认为在新商标法实施前,也就是明年5月1日之前,店铺招牌上有“中国驰名商标”字样的,是可以的;在明年5月1日之后,不得在新的招牌上印有“中国驰名商标”字样,但以前的标示依据“法律不溯及即往”的原则,可以继续使用。
法律溯及力,也称法律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法律对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 如果适用就具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就没有溯及力。
法律一般不具有溯及即往的效力,即新公布实施的法律不能用来约束该法律未实施前人们已经先完成的行为。
理论依据:国家不能用现在制定的法律指导人们过去的行为,更不能用现在的法律处罚人们过去从事的当时是合法而现在是违法的行为。以限制行政权力的扩张与滥用,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性,保护人们期待的信赖利益。否则,市民无法预测自己和他人的行为后果,当权者朝令夕改也会让市民任人宰割。
争议焦点:新的法律实施前已完成的行为,但该行为的结果持续到法律实施后,即标有“中国驰名商标”字样的招牌能否继续悬挂的问题。工商局会依据新商标法的规定对此行为作为处罚,但商家可以法律依据适用错误对工商局的处罚行为提起行政诉讼,案件一审判决下来后,败诉方也一定会提起二审,如此一来,全国各地的这类案件不能判决结果完全一致,解决此争议的最佳办法是等待新的《商标法实施细则》中作出规定。
律师建议:一、先将招牌悬挂时间的证据固定下来,如留好店铺装修合同;
二、诉讼程序结果两种,一是败诉,交出最高十万元罚款,二是胜诉继续悬挂该标识;明年五一前再作出是否准备进入诉讼程度的决定。
上述问题如以解决,请点采纳,如还没有解决你的问题,请私信或登录我们的网站。
不行。《商标法》明确规定了禁止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作宣传,就是为了规范市场。新《商标法》是2014年5月1日开始实行。
肯定不可以
是不可以的,中国驰名商标不是一项荣誉,这么多年以来被曲解了他的意思,所以这次是做了这样的修改,从明年5月1日商标法开始后就不允许这样做了,但是中国驰名商标今后也并不是一无所用了,他只是根据具体的个案来做,比原来的限制强了很多。之所以现在公布到明年5月实施的原因,很重要的一点就是给企业一个时间来换掉这些未来不合法的一些招牌,宣传,整改等。再不明白的话,您可以私信我,我在一家全国排名前十的商标事务所工作。希望可以帮助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