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面你要弄清己个问题,才能理出头绪。其一,房产证虽说是你母亲的名字,但为夫妻共同所有,你父亲有50%的产权,按《继承法》你和父亲只能对你母亲的50%房产先予继承。这样,你父亲巨拥有75%的产权,父亲在婚,你们除非先提出财产公证,让你父亲放弃产权,以赠予的形式归到你名下,这样,你才拥有100%的产权。否则,你父亲的75%产权,按现行《婚姻法》和《继承法》,你继母仍有权利继承。
房产证是母亲的名字,遗产继承需要公证的。房产没有特别约定的话,你父母各半。你母亲的遗产继承人为她的父母、配偶、子女。母亲的遗产继母不能参与继承。 你父亲的那份由你父亲决定,他还健在,他可以暂不分配,如果按继承法,继承人为他的父母、配偶、子女。
法律对于遗产分配是这样规定的:第一继承人为配偶,第二为子女。所以你和你父亲都有继承权。而你继母与你父亲再婚,你继母分得的也只是你父亲继承的那一部分而不是你的那一部分。所以你和你父亲最好还是去公正处公正遗产,以免扯上不必要的麻烦。
你的继母无权继承,你应该拿出母亲生前的遗嘱交给法院证明是给你的而不是你爸爸的,不然的话你和父亲就一人一半了,当然要遗嘱公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