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刑事案件,是否应当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2024-10-31 23:4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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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给你二条法律规定,供您参考:
1、刑诉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人民法院决定再审的案件,需要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决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再审案件,需要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由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的案件,可以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2、刑诉法解释:第三百八十二条 对决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除人民检察院抗诉的以外,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再审决定书。再审期间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但被告人可能经再审改判无罪,或者可能经再审减轻原判刑罚而致刑期届满的,可以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必要时,可以对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

回答2:

你好,案件再审期间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但被告人可能经再审改判无罪,或者可能经再审减轻原判刑罚而致刑期届满的,可以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必要时,可以对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

回答3:

你好,不会的。中止原判的执行,人不得放出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