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刑法,盗窃500--1000元以上的,就构成盗窃罪。超过18岁,就达到了刑事责任年龄。
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1322次会议通过,并于2005年1月11日起实施的 《关于审理破坏共用电信设施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对盗窃、破坏通信设施造成通信中断达到一定程度的不法行为将定为“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电信设施罪,不法分子将依中断通信影响程度或破坏通信设施造成人员伤亡而分别处以三至七年和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1.所偷光缆不是“正在使用中”的,则依法应定盗窃罪。
盗窃罪须依数额定罪量刑,依本案来看,最低可判管制、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数额特别巨大的话,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
2.若所偷光缆“正在使用中”的,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公用电信设施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可能被判危害公共安全罪,本案例来看,若构成罪,最低可被判3年,最高可被判15年有期徒刑。
3.盗窃公用电信设施价值数额不大,但是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依照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处罚;盗窃公用电信设施同时构成盗窃罪和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我个人认为如果你朋友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应该没有罪,但是如果帮工人分配赃款的话,如果解释为不知情说不过去,应该是有罪的。
要看是不是正在使用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