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分为四种。
第一、双方协商一致进行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如果这种解除的意向,是由单位首先提出来的话,则单位应当向员工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第二、单位在符合法律要求的情况下,提前一个月的时间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此种辞退的性质称为预告解除劳动合同。这种辞退是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的。法律对这种辞退的要求体现在《劳动法》第二十六条。
第三、符合法律要求的裁员,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裁员的法律条件体现在《劳动法》第二十七条。
第四、员工严重违纪或者重大失职并给单位造成严重损失的,可以辞退,此种权利称之为即时辞退权。法律的要求体现在《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这种辞退如果成立的话,是不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除以以上四种分类之外,在实践中,辞退又产生出很多种变种。
第一种方式为诱骗员工辞职。
即单位在想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又不想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时,通过诱骗的方式,刺激员工的情绪,诱骗员工自己辞职;或者直接骗取员工递交辞职信。理论上讲,这种辞职是在公司欺骗的情况下形成的,是无效的,但是目前的司法实践出于证据方面的考虑,也就是说,一旦局面形成,员工很难证明是被诱骗的,所以目前一般是不判决公司对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第二种方式为以严重违纪为借口行违法辞退,突出体现在对待孕产期女职工身上。
有些企业在女职工怀孕时,寻找女职工的多方过失,并进而以严重违纪为由,对孕期女职工进行辞退。这种做法令人不齿。目前司法实践中,出于公平性的考虑,一般情况下,公司胜诉的机率很低,员工受保护程度较高。
第三种方式为事实劳动关系的辞退。这种辞退与劳动合同被辞退没有太多的区别。
所以从员工的角度来出发,如果你遇到了辞退,就要看清单位对你的辞退属于哪一种方式的辞退,在此基础上,看清你是否有权向单位要求经济补偿。
如果可以要求,则再考虑需要搜集哪些证据,经济补偿到底是多少的问题。
有 按照工作年限 和职位 年薪水 是每年多少补偿 我朋友就是一年补了一万
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能得到经济补偿,视情况而定:
(一)、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有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劳动者是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用人单位无违法行为,劳动者自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用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前面说的工资是指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劳动者的平均税前工资。
第一种情况所说的用人单位违法行为主要包括: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