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你这个补偿只能针对发给你工资的这个老板,因为劳动关系中的双方是你和他,不是你和商场。
其次,你现在需要确认一下每个月给你打钱这个卡是公户还是私户,如果是私户的话,那就不能仅凭这一样证据证明你们之间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所以你需要收集一些关于你在这商城这个柜台上做售货员的证人证言,以及你和这个老板之间谈及劳动关系的录音录像等。
再次,你要I证明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在这儿上班的(比如签到卡、公告签名等等)。
再次,上面的劳动关系证明确定之后你就可以去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所以你可以主张对方向你支付这两年的双倍工资、要求补交社保、要求支付加班费;加班费的计算是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4小时,超过部分算加班,工作日加班正常工资,周六日加班两倍,法定假日加班三倍,你可以具体分开算一下。
按照你上面的问题,老板就合同方面需要赔偿你22000元
(原因:1、入职第一个月可以不用签订合同,不需要赔偿
2、入职满1年(12个月)以上的未签订合同的应当默认为无固定期限合同,所以从第13个开始至结束 不用赔偿,
3、从第二个月开始至第十二月没有签订合同应当赔偿双倍工资,但老板没有都有将你的工资打到你的卡上,说明有发1倍工资 所以还需要赔偿你1倍工资 即11个月工资)
社保方面有3个方法 1、协商,按老板改缴部分直接付现金给你的
2、要求老板到社保局帮你补缴社保 但是你个人是要一次性出你个人该出部分
3、找劳动仲裁,仲裁处理(建议) 各地关于社保的要求不一样,所以不能详细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