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晚上不去加班不属于旷工的。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加班应以职工自愿为原则,如果单位需要职工延长工作时间、在晚上进行加班的,应该取得职工的同意。如果职工不愿意加班的,可以拒绝加班。所以,职工不去加班不违法,当然也不能算旷工的。
《劳动法》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晚上不去加班不算旷工。
除非符合法定情形或具有充分合理性,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应及时通知员工并经员工同意,若员工不同意,原则上不能强制加班。
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职工工作时间。
作为职工来说,应当与企业同舟共济,企业需要职工加班的,职工应尽量服从安排。但很多人误以为,对于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员工必须一律无条件服从。其实根据劳动法,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应当及时通知员工并经员工同意。如果员工不同意,用人单位原则上不能强制加班,除非符合法定情形或具有充分的合理性。
其中,法定情形是指以下四种情况: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资财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必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者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
另外由于突发情况等,如员工拒绝加班将对生产经营造成损失的,也不能拒绝延长工作时间。譬如,由于临时发生堵车等情况,造成公交车晚点的,即使过了下班时间,司机和售票员也不能扔下乘客和车辆不管,这时延长工作时间就具有充分的合理性,员工一般不得拒绝。
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既不符合法定情形,又不具有充分合理性,只有经与员工协商后才可以延长工作时间,并且依法提供加班待遇。如劳动者有正当理由拒绝加班的,不能作为违纪处理。
劳动者晚上不加班不算旷工。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应当征得劳动者同意,劳动者有权拒绝晚上加班,但应当知会用人单位。
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1根据《劳动法.第41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
2如果单位要劳动者加班,要和劳动者商量加班问题。
3如果单位不商量,劳动者不同意加班,
劳动者应该以书面形式告诉单位有关领导,这样不算旷工。
4如果劳动者不想来加班,
不告诉单位领导,必须受到批评。似生产为儿戏,当然不允许。
单位和劳动者会在其他关系方面,受到不良的影响。
5劳动者不告诉单位就是不来加班,不算旷工。
不算旷工的。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加班,每天不超过一小时,特殊情况不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