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十六岁,高二,离婚协议了每月给孩子一千生活费,但后来说没能力给,反悔了不给,该怎么办

2024-11-23 22:34:13
推荐回答(6个)
回答1:

不知道这位父亲是什么样的一个人。是善良的同情搭理人,还是一个不讲理的人呢?

还有,这位父亲是不是真的没有钱给不了这1000元了。


  1. 如果这位父亲真的没有钱了,最好他商谈一下可以给的金额。

  2. 如果这位父亲善良的同情搭理人,在18岁之前,请他进到一个父亲的责任。发挥和体现他的父爱。

  3. 如果这位父亲不讲理的人,用情和爱感化不了。那么只有用法律手段来让他履行相应的义务了。(离婚时是对簿公堂的吗?如果是那可能还要上公堂了。)

  4. 真的不希望看到一家人为了这千元而争执不休。好聚好散,为了儿子的未来,不要在孩子的心灵上留下,二位婚姻失败的伤害后,再加上不通情理不仅义务的阴影。坐下来好好谈谈把儿子的自立之前,你们能为他做什么,教会他什么。

回答2:

只要离婚协议上明确了金额就可以按要求索要,至于儿子父亲说自己没钱是不可以的,你可以以儿子名义向法院起诉。这个想法你可以先向儿子父亲表述,如果做为父亲他无视自己的义务,你也没必要和他耗时间,直接去起诉,起诉维权也可以向妇联请求援助。

回答3:

可以去法院进行申诉。

回答4:

先双方坐下好好商量下,万一达不成一致的意见,可以去法院进行起诉。

回答5:

这种情况如果去协商解决的话你是很有胜算的哦。

回答6:

协商不了就去法院,要合理维护自己所应得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