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一般情况双方都有,如果你们双方的合同上都改了,那么这合同是有效合同。
与中介签了1年,上面的条款是否有中途不卖,视为违约或者类似的话,如果有那么你算违约,如果合同条款上没有,那么不算违约,但你也得支付一些费用(比如别人打电话、贴广告等费用)。
你跟中介签的卖房合同,但是还没有卖出去是吧。如果还没跟买家签合同应该没问题。你跟中介签的只是独家委托卖房合同,没有规定中途不卖视为违约等字样吧,如果没有,就应该不是违约。
原则上按照约定金额赔偿,这种做法显然是自己受损。一般约定的协议赔偿都不低,这是避免一方毁约的做法。不想赔偿大量金钱也可以协商解决,否则只有打官司。
①如果是正规买卖合同,而且双方已签字按了手印,那就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约将赔偿违约责任。
②违约的话可以和对方协商啊,要是协商不成只能诉讼,但是协议里约定的违约金太高了,可以申请少给点违约金。
③看看卖方实际交付多少定金,要返还顶尖并且赔偿买房双倍的定金的。如果买房违约定金拿不走,不管是什么权属的房子都一样,合同的法律效力是一样的。
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因此,收完对方定金后不想卖了,属于违约行为,需要双倍返还定金。
只能说算是道德违约吧.因为此房因为你自身原因不能出售了.赔付不至于.赔礼道歉还会有必要的。
现在来说为什么,理论上中介出于想拿到中介费的目的没道理不帮你推销,可是实际情况往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也不能控制,我朋友遇到过一个类似的情况,是卖房子,在中介的劝说下签了独家,更糟糕的是合同上没有注明独家委托的期限,这使得后面想解除很难办。我朋友把房子委托给了中介就放心出国了,结果中介这边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一直跟她说房子没有卖掉,我们后来猜想可能中介人员手上有更赚钱的项目所以对她的房子就没太上心,毕竟人的精力有限当然乐意做佣金更高或是成交快的房子(比如学区房),结果我朋友在国外等钱买房一直没等到房子卖出去,每次问中介都被告知最近没什么人看房建议她降价,其实她开价本来就不高的,后面她实在等不及了就催中介结果反被中介骂,她气死了想和中介解除合同,但因为没有委托期限,证明中介没有尽到义务也很难,后面无奈起诉到法院折腾很久才解除,费时费力不说打官司请律师也要花钱,还惹了一身气(中介人员素质不高有些手段很恶心的)。
所以建议最好不要签独家,如果一定要签最好注明期限,比如一年或几个月这样,而且最好放上解除条件,例如几个月内未按委托人(卖方)价位卖出的委托人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而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