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十八校个别老师,让本班学生替她和她的孩子到校外小饭桌打午饭,往返三里路。影响孩子中午吃饭和午休且不说,请问,途中安全没保障,出了事情是学校、老师、还是小饭桌谁负责?最近,大同新闻:一个九岁的小女孩在下学的路上失踪,作为家长撕心裂肺到何种地步。。。。。。。。现在大多数都是独生子女,诚然爱劳动的品德要从小培养。但是在下学时间,烈日炎炎,自己的孩子在教室里乘凉,让别人的孩子替你们打饭,这公道吗?这位老师也是做家长的,你会换位思考吗?这种事情换做自己的孩子,你不痛心吗?作为校长,这种事情不是个别现象,现在全国都在惩治腐败,难道这种现象正常吗?
很好的数学老师
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