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在女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夫妻共同财产导致离婚财产以及债务怎么分配

2024-11-23 03:3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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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您好:
1、“男方在离婚前,做工程被人诈骗巨款,款项是被人分批骗取的”
在可能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该合同,让诈骗人返还工程款;或者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

2、“这些款项是男方在女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从双方亲友中借取的,且巨款没有用于家庭开支,直接被骗取。女方不完全知道工程的具体情况,但完全不知道男方借款之事。”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的相关规定:
只有在女方证明男方与亲友“明确约定该几笔债务属于男方的个人债务”或者“在男女双方有婚姻存续期间财产归个人所有的约定的情况下,女方证明亲友知道该约定的”。那么该几笔债务才属于男方的个人债务,否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3、“这种情况下离婚,女方是否应承担债务,或应如何承担债务?”
如果女方没法证明上述情况,那么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5条的相关规定:
男女双方对该几笔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亲友可以要求男方或女方一方承担全部还款责任,而在男女双方内部,男方和女方各分担债务的一半,在一方偿还超出自己应当承担的份额时,可以向另一方追偿。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

回答2:

在女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夫妻共同财产,不至于离婚。如果造成了财产的损失或者其他的损失,也不过就是个损失而已,不需要再让婚姻做陪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