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叔有个女儿三十多年没有来往,也没有尽赡养义务,现在叔叔去世想要遗产?将来法院会怎么判决???

2024-12-01 00:32:03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你好,一般情况谁曾经赡养,法院会依据实际情况,支持判给谁。

回答2:

如果婶婶健在,婶婶和叔叔的女儿都是第一继承人。如果有人证和物证证明叔叔的女儿没有尽赡养义务,可以通过法律剥夺叔叔女儿的继承权,由实际照顾叔叔并且为他养老送终的人继承遗产。
具体法律问题,建议的当地的司法局咨询一下。

回答3:

按照中国继承法来说,如果叔叔去世,它的唯一的一个女儿是她最大的继承人,其他的像妻子啦之类的,会是第二类继承人,如果他再去世的时候有书的话,就先按遗书来做

回答4:

女儿还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如果没有遗嘱,还是可以继承遗产。
不过,如果当事人承担了赡养义务,法院会予以考虑的。

回答5:

如果没有立遗嘱法律上他女儿还是第一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