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拍到捡走我包包的人,公安说遗失不能立案怎么办?

2025-01-26 15:21:09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1、监控拍到捡走你包的人,因为不是盗窃案件,公安机关不能立案。
2、现在取决于你丢失物品的价值,如果数额较大,超过5000元以上,涉嫌侵占罪,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刑事责任,并且发还丢失物品,这是刑事自诉案件。如果丢失物品不够数额较大,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以不当得利返还你丢失物品,这是民事诉讼案件。

回答2:

这个你可以通过警察找到这个人,自己和人家商议这事,警察说不立案完全可以说的过去,主要是人家捡走你包包的,又没偷没抢,所以最好的方法就是寻求警察的帮助能找到这个人就行了。

回答3:

我有和你类似的经历,我给你说说我的过程。

去年八月份的事了,我晚上去我姐那,停车停在小区门口,上去下来半个小时,副驾驶车窗被砸,我想着上去就下来的,所以后座上的两个包就没有拿,下来的时候车窗被砸,包被拿走,储物柜也被翻。当时报警了,因为就停下去门口,监控正好正对我的车,应该是没问题的。报警后他给了我个号码让我打电话给什么侦查科的,打了那边在睡觉他敷衍了几句就让我开车去警察局录口供,我包里证件比较多现金之类的加上我的包也就两千多块钱,然后让我先回去,车停公安局边上还被拍扣了三分。第二天又另外一个人过来问我,说是什么街道办。。。。每次我都和他们强调了门口有监控,然后都是让我等回答,现在这不快过去一年了,没消息的。我问过一次,他们就说那谁负责,去问那谁,谁在办。后来我一想,当时应该把包之类的说贵点的,不重要,人家根本不搭理你。
也希望你能找回自己的东西吧

回答4:

需要看具体案情。偷东西有监控视频的,证明有偷东西的事实,但公司机关会不会立案,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如果公安机关认为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就会立案侦查。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回答5:

不是这样的。如果是贵重物品,遗失也是可以立案的!公安不立案,可以向检察院提起,要求说明不立案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