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物押金与包装物租金在税务处理上有什么不同?

2024-12-23 09:00:30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就增值税而言,单独记账核算的、时间在1年以内、未过期的包装物押金不并入销售额征税。逾期未收回则按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计算销项税额。酒类产品(除啤酒、黄酒)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均要征税。包装物租金并入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

回答2:

24、 出租、出借包装物,在第一次领用时应结转成本
借:其他业务成本(出租包装物)
销售费用(出借包装物)
贷:包装物
25、 收到出租包装物的租金
借: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等
26、 收到出租、出借包装物的押金
借: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退回押金作相反会计分录
27、 逾期未退包装物
借:其他应付款(没收的押金)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8、 这部分没收的押金收入应交的税费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等
29、 逾期未退包装物没收的加收的押金
借:其他应付款(没收的押金)
贷:营业外收入—罚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30、 出租、出借包装物报废
借:原材料(残料价值)
贷:其他业务成本(出租包装物)
销售费用(出借包装物)
31、 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企业,月份终了,结转生产领用、出售、出租、出借所领用新包装物应分摊的成本差异
借:油气生产成本
生产成本
输油输气成本
研发支出
制造费用
其他业务成本
贷:材料成本差异
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用红字登记

回答3:

包装物押金计入往来或销售费用,包装物租金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回答4:

包装物押金与包装物租金在税务处理上的区别:
一、包装物押金的税务处理:
1、一般货物包装物押金收取时不征税,应在逾期或超过一年以上仍不退还时计征增值税,如果是应税消费品的货物还应计征消费税。
2、对于除啤酒、黄酒之外的酒类,包装物押金在收取的当时就要计征增值税和消费税,逾期时不再征增值税及消费税,退还押金时也不再退还已经交过的增值税及消费税,没收后将余额转为其他业务收入。而对于啤酒、黄酒包装物押金因为是从量定额征收消费税,所以在收取押金的时候不计征增值税及消费税,逾期不退回时确认收入,计征增值税但不征消费税。
3、包装物已作价随同产品销售,但为促使购货人将包装物退回而另外加收的押金,如果是酒类包装物(除啤酒、黄酒之外)押金与上述处理一致,即在收取时计征增值税和消费税;如果是普通货物及啤酒、黄酒的包装物的押金,包装物逾期未收回,押金没收,没收的押金缴纳增值税。
二、包装物租金的税务处理
包装物租金属于价外费用,在计算增值税和消费税时直接将包装物的租金换算为不含税的数额后作为计税依据计算增值税和消费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条例第六条据称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三、包装物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包装本企业产品而储备的各种包装容器,如桶、箱、瓶、坛、袋等。包装物按其具体用途主要可分为四类:生产过程中用于包装产品作为产品组成部分的包装物;随同产品出售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随同产品出售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出租或出借给购买单位的包装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