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KTV被人打,对方已经逃跑,老板要付责任吗?

2025-02-03 06:59:29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在公共场所因为第三人致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公共场所管理人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应当承担补充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回答2:

额 这样的情况 经营者对消费者 有一个安全保卫义务拉```具体的要看他当时有没有尽到这个义务```
说白点就是 有没有保安来制止呀 有没有帮你们报警拉`` 什么什么的 如果他没有尽到这个义务 你是可以要求他赔偿的````
你可以以那家KTV的老板为被告 到 KTV所在地的法院 提起民事诉讼 这样的案件是有 法律明文规定的 如果真的是想你所说的那样 你应该是可以打赢这个官司的 谢谢``

回答3:

老板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在ktv这种场所,他们均负有安保责任的。

回答4:

你的情况可以要求老板负责,娱乐场所的负责人有保证消费者安全的义务,未尽到义务就要负责

回答5:

多少都要负点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