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不是,法律最早产生是为了调和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冲突,是这个过程中的产物,是一种妥协。至于现在说的法律是为了公平和正义,是后来随着人类文化积累过程中人类自己创造的一个概念。但是在最早法律出现的时候应该没有这个概念。每个人都像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但是蛋糕就那么大怎么办。于是人类通过沟通制定规则,这个规则就是最早法律的雏形,就是人与人之间利益冲突的一种妥协。如果没有这种妥协,那就只能靠战争来实现利益的最大化了。所以一般意义的法律只适应和平时期,在战争时期法律基本不起作用
公平=公正+平等。 公正同义于正义
法律是为了正义,不是为了平等。正义是道义上的正确,也是虚无缥缈的东西,而平等是可见的东西。所以才有公平正义的说法。因为利用平等走向正义的道路。而现在当代正义最大的表现就在于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