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同时指出关于赔偿的若干问题:
第八十条 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1、要看是以何种方式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劳动者自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则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是用人单位无故解雇劳动者的,则应支付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该经济补偿金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以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工作年限计发,每满一上计发一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的,则计发半个月工资。
2、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则最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方必须提前三十天通知(劳动者解除的话最好以书面形式),如果没有做到提前三十天,则仍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由未通知方支付另一方经济补偿金,该经济补偿金是劳动者离职当年一个月的平均工资。
注意啦,是从2008年1月1日算起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足6个月补半个月,超过6个月补一个月,最多补偿十二个月。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最多补偿十二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