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主主义社会原则

新民主主义社会原则 是什么?
2024-11-27 01:31:35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新民主主义社会是过渡时期,是过渡到社会主义的准备阶段。从1949年10月新中国成立到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中国社会的性质是新民主主义社会。
新民主主义社会是近代中国由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走向社会主义社会的中介与桥梁,有以下特征:在社会形态上,它不是独立的社会形态,而是属于社会主义体系的和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性质的社会;在政治上实行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人民民主专政,民族资产阶级作为一个阶级还存在,并在国家政权中占有一定地位;在经济上实行国营经济主导的包括合作社经济、个体经济、私人资本主义和国家资本主义五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新民主主义经济制度;在文化上实行发展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新民主主义社会是中国走向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
主要矛盾
从新中国建立到1952年,主要矛盾是广大人民群众同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之间的矛盾,主要任务是彻底完成民主革命遗留下来的任务,迅速恢复国民经济,努力争取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1952年底,当新民主主义革命遗留任务特别是土地改革在全国完成后,国内是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的矛盾,国外是中国同帝国主义国家之间的矛盾上升为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
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
1953年六月,毛泽东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正式提出了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同年12月形成关于总路线的完整的描述:“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