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999年进公司上班,到2011年9月公司才跟我签劳动合同,到2013年9月份合同到期,公司要强行与我终止...

2024-12-17 01:28:35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可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11个月双倍工资,以及2个月工资的补偿金

回答2:

一年赔一个月,你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回答3:

支付经济补偿金, 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回答4:

如能证明1999年你已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2O11年才签合同2年,无效.应签无固定期限合同,所以2O13年9月并不存在合同到期

回答5:

赔偿六个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