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对方机动车有商业险和交强险的话,实行风险代理对你们来讲一点都不划算。风险代理本身收费就高;如果保险齐全的话压根就没有风险;交通事故法院本来会根据律师费发票支持你部分律师费的,但是你要实行风险代理,这部分的费用一分都不会支持,因为风险代理前期不会开票的。
根据《律师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第十三条 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
第十条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 。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
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第十六条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律师服务收费合同或者在委托代理合同中载明收费条款。
收费合同或收费条款应当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数额、付款和结算方式、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
扩展资料:
根据《律师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律师事务所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代委托人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和查档费,不属于律师服务费,由委托人另行支付。
第二十条律师事务所需要预收异地办案差旅费的,应当向委托人提供费用概算,经协商一致,由双方签字确认。确需变更费用概算的,律师事务所必须事先征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
第二十二条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和异地办案差旅费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收取。律师不得私自向委托人收取任何费用。
除前款所列三项费用外,律师事务所及承办律师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委托人收取其他费用。
第二十三条律师事务所应当接受指派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得向受援人收取任何费用。
对于经济确有困难,但不符合法律援助范围的公民,律师事务所可以酌情减收或免收律师服务费。
第二十四条律师事务所异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应当执行分支机构所在地的收费规定。
第二十五条律师事务所异地提供法律服务,可以执行律师事务所所在地或者提供法律服务所在地的收费规定,具体办法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出台
1、如果对方机动车有商业险和交强险的话,实行风险代理对你们来讲一点都不划算。首先风险代理本身收费就高;其次,如果保险齐全的话压根就没有风险;再次,交通事故法院本来会根据律师费发票支持你部分律师费的(至于支持的多少,要看你责任的大小),但是你要实行风险代理,这部分的费用一分都不会支持,因为风险代理前期不会开票的。
2、如果确实因为看病拿不出律师费,可以风险代理,跟律所签订合同,不要轻信一些非律师给你拍胸脯保证费用的事情,白纸黑字一定要的。
按50万中除去医疗费后剩下的赔偿款数20万的30%算,一般在15%左右,不需要到30%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发改价格【2006】611号)
第十三条 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
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