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伤报告送到派出所时间限制:一年
法律依据:《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六条 短期诉讼时效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第一百三十五条 普通诉讼时效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七条 长期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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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八条 当事人自愿履行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第一百三十九条 诉讼时效的中止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第一百四十条 诉讼时效的中断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第一百四十一条 特殊规定
法律对诉讼时效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民法通则》
验伤报告没有时间限制,但一般是委托派出所代为申请验伤。
先报警,然后住院治疗,验伤主要依据的是病历,并进行查体。对于有病历的,任何时间都可以进行的。你应要求派出所出具验伤单,必要时你到公安局控申科进行反映。
我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下列时效为一年: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因此,只要验伤报告单的医生验伤评定是在6月9日写的,那么该验伤单还是能够体现出当时受害人的伤势情况,验伤单是有效的。
不符合的,验伤报告是为了助于破案,和界定犯罪事实的,如果晚了,被害人的伤都好了,有一方对验伤报告不服,要求重新鉴定的时候就没办法鉴定了。所以我国相关法律是有规定的,一般不会拖很久的。
不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