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残疾人》2012年第4期刊文《全国残疾人口逾8500万》指出—
“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我国总人口数及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我国残疾人占全国总人口的比例和各类残疾人占残疾人总人数的比例,推算了2010年末我国残疾人总人数及各类、不同等级的残疾人数,具体数据为:全国残疾人总数为8502万人;
各类残疾人的人数分别为:视力残疾1263万人,听力残疾2054万人,言语残疾130万人,肢体残疾2472万人,智力残疾568万人,精神残疾629万人,多重残疾1386万人;
各残疾等级人数分别为:重度残疾2518万人,中度和轻度残疾人5984万人。”
中国有85万残疾人。
根据《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CRPD第一条宗旨:释义为残疾人即肢体、语言、听力、精神、智力或多重存在长期缺损的人,这些缺损与各种障碍相互作用,或可阻碍残疾人与健全人一样在平等的基础上充分和切实地参与社会。
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明确提出:加大贫困残疾人康复工程、特殊教育、技能培训、托养服务、残疾人日常用品开发实施力度。国家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可以说,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下的贫困残疾人脱贫的顶层设计基本完成。
二是贫困残疾人数量逐年减少。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有力扶持下,贫困残疾人家庭“两不愁、三保障”得到较好落实。5年来,有超过5万的贫困残疾人摆脱贫困,家庭生产生活状况得到明显改善,3多万有劳动能力和意愿的贫困残疾人通过实用技术培训掌握了1门以上的劳动技能,44.5万贫困残疾人家庭通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8.3万贫困残疾人通过康复扶贫贷款支持,有效缓解了生产资金短缺的困难。
三是助推了保障贫困残疾人脱贫制度的建立和残疾人常用品的开发应用。国务院制定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下称“两项补贴”)制度、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其中“两项补贴”制度已在全国所有行政区划内建立,21万人次残疾人从中受益,“两项补贴”已成为当前贫困残疾人摆脱贫困的重大制度支撑。
从中残联办证网了解到,到目前为止全国二代证 办证总人数近:2800万人,每天全国还在不断增加中,但办证率还低于统计数。
我国关于残疾人的定义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
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这一定义与联合国、
世界卫生组织和其他国家是一致的。目前我国五类残疾人共有6000多万,约占全国总人口
的5%,平均每5个家庭中就有一个家庭有残疾人。各类残疾人所占比例为:视力残疾人占14.6%,听力言语残疾人占34.3%,智力残疾人占19.7%,肢体残疾人占14.6%,精神残疾人
占3.8%,多重和其他残疾人占13%。
加上精神病应过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