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60岁的农民有时去工地上打工在路上发生车祸死亡请问这种情况工地上老板需要赔偿吗?

2024-12-17 11:5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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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据你简述,亡者是“有时”去工地打工,这就说明了和工地的老板只是临时雇佣关系,并非长期的劳动合同关系,也就是依法不能被认定为工亡,工地老板对此不符赔偿责任。该赔偿责任应依据“交通事故认定书”,会由肇事者按照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依法得到赔偿。

回答2:

是工作的,需要赔偿。虽然没有签订合同,但有事实的劳动关系。虽然没给交工伤险,但其老板要负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