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补缴提供什么样的工资凭证?

2024-12-11 17:31:48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社保补缴需要提供对应年份的职工实发工资的财务凭证(指财务部门用来记账的凭证)、工资表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财务章);

补缴基数跟正常缴费基数一样,以工资为准。

补缴业务办结后,一般纳入单位次月应收帐一并征收的,因各种原因参保单位不愿将应补缴的数额纳入单位次月应收帐一并征收的,社保经办机构也可为其办理实时缴费业务,具体情况可向辖区社保经办机构核实。

北京市海淀区社保补缴申报只需符合两个条件即可网上办理:

用人单位与银行和社保经办机构已签订“北京市社会保险银行缴费协议”,并申请有“北京市政务单位数字证书”。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每月5号至25号,每天上午6点至下午5点间,可登陆“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选择“单位申报个人补缴”进行操作。

扩展资料:

在办理网上补缴业务时,需遵循以下5点规则:

1、用人单位为员工增员之月起,需在三个月内为其申报补缴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

例如,用人单位2016年9月为员工A办理了增员手续,则用人单位可以在11月底前通过网上申报为A补缴6、7、8月的社会保险。网上申报提交成功后,用人单位可以通过银行柜台或网银,也可以当天晚上通过协议银行进行扣缴,次日查询补缴到账结果,不需要再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审核。

2、补缴时,按照“顺序补缴”原则进行补缴。例如前例中,用人单位为A申报补缴6、7、8月的社会保险时,可以只补缴8月的社会保险,也可以只补缴7、8月的社会保险,但不能只补缴6月而不补缴7、8月的社会保险。

3、补缴时,以用人单位为职工办理增员时申报的社会保险缴费工资,按照上下限标准核定后,作为补缴的缴费基数。

4、用人单位须为职工同时补缴五项社会保险。

5、不符合补缴规则、在网上申报办理时间之外补缴的用人单位,以及机关事业单位,仍需要到社保经办机构按照现有业务流程进行申报。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北京:用人单位补缴近三月社保可在网上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