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业单位试用期: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中规定:
1、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2、被聘人员为大中专应届毕业生的,试用期可以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二、事业单位见习期:
1、见习期制度从来只针对有行政性质的单位(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国企也享有行政级别和行政待遇)。目前,见习期只在事业单位中实行。
2、当然期满,事业单位会给毕业生向当地人事局报定行政级别,如办事员(十至十五级)、科员(九至十四级)、副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等。
3、为正式职工前所需要的期限,一般为一年,是一个熟悉业务、试行工作的过程。在见习期内不评定正式工资,只发给临时工资。在见习期间领取的临时工资标准,一般由国家规定。
见习期间的待遇和见习期满的定级工资,分别执行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
如果用人单位仅仅规定了见习期,则见习期内的待遇及劳动关系,仍然按照国家人事部门及高等院校有关见习期的规定执行。
如果用人单位既规定了见习期,又规定了试用期,则在试用期内执行《劳动法》有关试用期的规定,试用期结束后的见习期内,按人事部及高等院校关于见习期的规定执行。
扩展资料:
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在接受了学校系统的专业知识学习后,到工作单位又经过了为期一年的见习实践,已基本掌握了今后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因此,国家规定,对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毕业生,可根据其学历,直接确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不受指标的限制。
国家对大、中专毕业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的具体规定是:
(1)中专毕业,见习期满,可聘任为“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大专毕业,见习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可聘任为“助师”级专业技术职务;
(3)大学本科毕业,见习期满,可聘任为“助师”级专业技术职务;
(4)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可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5)博士学位获得者,可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上述各类毕业生都要由单位人事部门对其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认为合格者,方可聘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见习期
人民政府-国务院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
1、事业单位的劳动关系不受劳动合同法约束;但如是劳务派遣的,劳务人员与派遣单位关系是受劳动合同法约束的。
2、 见习期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人事制度的框架下对应届毕业生在转为干部编制前进行业务适应及考核的一种制度,见习期满向当地人事部门办理转正定级手续,核定定级工资,《转正定级表》归入个人档案。见习期通常为一年,如的违纪或工作绩效差,单位可决定延长至两年。
3、试用期:是见习期时间短,事业单位通常为3个月,也有半年的,与见习期同步的。如2008年1月参加工作,试用期3个月,见习期1年,则至2008年3月底满试用期;至2008年12底满见习期。而不是满试用期再计算见习期。
4、相关政策。原教育部、人事部的毕业分配见习期和试用期相关规定,但现在实行自主就业/双向选择,相关规定不再适用,各省市印发有相关文件,可在网上(一般为人事网,百度一下就可以)政策法规文件中找啊。
试用期、实习期、见习期、学徒期,这即是四个概念,又是四项法律制度或政策制度,它们都存在于就业领域。这四种制度有各自的适用对象、适用范围,也有各自的适用规则。
在事业单位,如果是有编制的,正规程序只需一年的试用期,使用期满后没有大的问题就会转正,你的这个朋友肯定是属于没有正式编制,属于临时工,最好让他问清楚自己的情况,早作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