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额”是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额;
“应交税金-应缴增值税”是企业的负债,在贷方反应,税法规定“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应缴增值税,所以计入借方;
当企业存货发生非常损失时,其已抵扣的进项税额要冲回,相应的要补缴增值税,所以“进项税额转出”应记入应交增值税的贷方。
扩展资料:
应交税金科目使用说明: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应交纳的各种税金,如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个人所得税等。
小企业交纳的印花税、耕地占用税以及其他不需要预计应交数目的税金,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应交增值税小企业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转出未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并按规定进行核算。
小规模纳税人只需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不需要在“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中设置上述专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交税金
应交税金属于负债类科目,贷方表示增加、借方表示减少;进项税转出是应交税金的增加,因而是在贷方,表示可抵扣的进项税减少即应交税金增加。
进项税额转出,表示所购的物料不是用于应税项目,而是用于非应税项目,如:用于免税项目、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购进的物料只有用于应税项目才能抵扣,用于非应税项目则不能抵扣,已抵扣的要转出来,即:进项税额转出。
“进项税额”是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额;
“应交税金-应缴增值税”是企业的负债,在贷方反应,税法规定“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应缴增值税,所以计入借方;
当企业存货发生非常损失时,其已抵扣的进项税额要冲回,相应的要补缴增值税,所以“进项税额转出”应记入应交增值税的贷方。
表示转出不能抵扣的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