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发票开具红字发票后发票联怎么处理?

2025-01-03 15:5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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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销货方未作帐务处理,购货方退回原发票。销货方将收回的发票粘附在存根联后面依次注明“作废”,属于销售折让的,应按折让后的货款重新开具销售发票给购货方,不得开具红字发票。

销货方已作帐务处理,购货方退回原发票。销货方开具蓝字退货进仓单,同时开具相同内容的红字发票,以红字发票记帐联作为抵减当期的销售收入,将收回的发票粘附在红字发票的存根联上,红字发票的存根联以及其余联次不得撕下。属于销售折让的,应按折让后的货款重新开具销售发票给购货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08年12月1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公布 根据2011年10月28日《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修订)(国税、财政第65号令):

第十一条 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以下称一般纳税人)因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而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额,应从发生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扣减;因购进货物退出或者折让而收回的增值税额,应从发生购进货物退出或者折让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扩展资料

1、购货方没有入账,将发票联退回给销售方,销售方凭此开具相同内容红字发票即可;

2、购货方已经入账,购货方需要到主管局开具《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销售方凭此开具红字发票;

3、双方都没有入账(当月),购货方退回发票联,销售方全联次“作废”即可。此条不开具红字发票。

4、购货方发票已入账的,销货方发票不论是否入账,销货方必须取得购货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企业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销货方以购货方出具的《企业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和红字发票记账联为原始凭证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回答2:

1、普通发票开具红字发票后发票联由纳税人按月装订,留存备查。
2、开具红字发票的情况是:纳税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增值税普通发票全部联次或者购买方主管国税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后,可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将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记账联作为扣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凭证,将蓝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发票联或者有效证明粘贴在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记账联的背面。
3、普通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它是相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而言的,即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和收取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外,所开具和收取的各种收付款凭证均为普通发票。个人发票一般泛指个人开具的发票,多为普通手撕发票。

回答3:

发票联交给对方做账,多方单位会红字冲销原来的凭证。

回答4:

开具的红字发票与之前退回的发票放在一起做负数冲回就行了。红字发票的“发票联"一定是作账,不用独立保存。

回答5:

  普通发票开具红字发票后发票联与之前退回的发票放在一起做负数冲回就行了。

  发票联作为一般纳税人购买货物,从供应厂家里索取的增值税专业发票,其中有一联是发票联,和采购入款单和银行结算凭证一起作为财务部门帐务处理的原始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