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挂失、补证及退证 1.挂失:读者不慎遗失读者证时,应持本人有效证件即刻办理挂失手续,挂失期间读者证的服务功能(除还书功能以外)暂时关闭。 2.补证:读者首次办理读者证免收工本费。遗失证挂失一周后,读者持本人有效证件交纳15元工本费补办新证。如补办新证后原证找回,补办新证的工本费不予退还;因人为损坏致使读者证不能正常使用时,读者须交纳15元工本费补办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