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人的性质

2024-12-13 04:5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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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娱乐事业的发展,令艺人这个称呼变得更广。为了增加知名度以获取更多轮滑报酬和机遇,歌手、演燃毕员、模特儿、舞者等从事娱乐事业的人士不止只在自己擅长的领域发展,而是向多方面发现。歌手不一定只唱歌,有时也可能会演戏;而演员也可能从事舞台剧、电影及电视剧等的演出工作。为了统一称号,艺人便被用作统称这些娱乐工作者,令艺人这个称呼变得中性化。
现代资讯传播的进步,利用电视、电影等放映媒介,艺人已经不再是局限于某地区或是某国家。而表演的内容更是千皮桐芹变万化,各式各样。科技的发达,电脑与网络的进步,甚至还出现了只靠不同的包装而隐藏自己真实身份的网络艺人,以及完全出自于创作出来动画中的虚拟艺人。 在中国古代,对艺人的称呼有优伶、俳优、倡优、倡伎、伶人等。女性艺人给人的印象多数是属于一种贫贱、不好的职业,因为‘妓’是包含歌妓、艺妓、舞妓与色妓的统称,娼妓本作“倡伎”,后专指女性性工作者,然而事实上色妓与其他靠技艺维生的歌妓、艺妓、舞妓等艺人是有区别的,意义完全不同,不能混为一谈。近代又称女歌手为歌女。表演戏剧的工作者也都是属于艺人,生、旦、净、末、丑(现已将生、末合并为生)都是专门于表演的演员。而自古以来各地戏剧甚至各国的戏剧都有不同的观感跟职种,有些属于表演家者虽然都是以表演技艺为主,但其实严格上来说却也没人说他们是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