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桩与承台连接时,桩顶嵌入承台深度应不小于50mm,伸入承台内的纵向钢筋应符合下列规定:
l 对于承压桩,可利用桩的纵向钢筋或另加插筋锚入承台内。当采用桩的纵向预应力钢筋直接与承台锚固时,锚固长度不得小于50倍纵向钢筋直径且不小于500mm。
2 对于抗拔桩,当采用插筋时,其数量应按(5.2.9-5)式计算确定,且钢筋沿桩周围均匀布置,钢筋伸入管桩内的长度应同填芯混凝土灌注深度,且不宜少于2.9米;锚入承台内长度不应小于40倍钢筋直径。当采用桩的纵向预应力钢筋直接与承台锚固时,锚固长度不得小于150倍纵向钢筋直径且不小于1500mm。
引自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基础技术规程(福建省省标)你也可以参考 国标03SG409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图集
第9.3.1条 当计算中充分利用钢筋的抗拉强度时,受拉钢筋的锚固长度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普通钢筋
la=αfyd/ft(9.3.1-1)
预应力钢筋
la=αfpyd/ft(9.3.1-2)
式中
la--受拉钢筋的锚固长度;
fy、fpy--普通钢筋、预应力钢筋的抗拉强度设计值,按本规范表4.2.3-1、4.2.3-2采用;
ft--混凝土轴心抗拉强度设计值,按本规范表4.1.4采用;当混凝土强度等级高于C40时,按C40取值;
d--钢筋的公称直径;
α--钢筋的外形系数,按表9.3.1取用。
钢筋的外形系数表9.3.1钢筋类型光面钢筋带肋钢筋刻痕钢丝螺旋肋钢丝三股钢绞线七股钢绞线α0.160.140.190.130.160.17注:
光面钢筋指HPB235级钢筋,其末端应做180°弯钩,弯后平直段长度不应小于3d,但作受压钢筋时可不做弯钩;带肋钢筋系指HRB335级、HRB400级钢筋及RRB400级余热处理钢筋。
当符合下列条件时,计算的锚固长度应进行修正:
1当HRB335、HRB400和RRB400级钢筋的直径大于25mm时,其锚固长度应乘以修正系数1.1;
2HRB335、HRB400和RRB400级的环氧树脂涂层钢筋,其锚固长度应乘以修正系数1.25;
3当钢筋在混凝土施工过程中易受扰动(如滑模施工)时,其锚固长度应乘以修正系数1.1;
4当HRB335、HRB400和RRB400级钢筋在锚固区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大于钢筋直径3倍且配有箍筋时,其锚固长度可乘以修正系数0.8;
5除构造需要的锚固长度外,当纵向受力钢筋的实际配筋面积大于其设计计算面积时,如有充分依据和可靠措施,其锚固长度可乘以设计计算面积与实际配筋面积的比值。但对有抗震设防要求及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结构构件,不得采用此项修正。
6当采用骤然放松预应力钢筋的施工工艺时,先张法预应力钢筋的锚固长度应从距构件末端0.25ltr处开始计算,此处ltr为预应力传递长度,按本规范第6.1.9条确定。
经上述修正后的锚固长度不应小于按公式(9.3.1-1)、(9.3.1-2)计算锚固长度的0.7倍,且不应小于250mm.
第9.3.2条 当HRB335级、HRB400级和RRB400级纵向受拉钢筋末端采用机械锚固措施时,包括附加锚固端头在内的锚固长度可取为按本规范公式(9.3.1-1)计算的锚固长度的0.7倍。
机械锚固的形式及构造要求宜按图9.3.2采用。
采用机械锚固措施时,锚固长度范围内的箍筋不应少于3个,其直径不应小于纵向钢筋直径的0.25倍,其间距不应大于纵向钢筋直径的5倍。当纵向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小于钢筋公称直径的5倍时,可不配置上述箍筋。
第9.3.3条 当计算中充分利用纵向钢筋的抗压强度时,其锚固长度不应小于本规范第9.3.1条规定的受拉锚固长度的0.7倍。
第9.3.4条 对承受重复荷载的预制构件,应将纵向非预应力受拉钢筋末端焊接在钢板或角钢上,钢板或角钢应可靠地锚固在混凝土中。钢板或角钢的尺寸应按计算确定,其厚度不宜小于10mm。